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24日 | 星期四

2025年4月24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盐池县院 > 精品荐读 > 正文
盐池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
盐池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部署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
2019-06-2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19-06-24

    2019年6月21日下午,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叶建平主持召开党组会,专题研究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盐池县反馈问题的推进工作。

    会上,叶建平检察长详细传达了6月18日督导组督导盐池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6月19日全县召开的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工作推进会精神,并介绍了与督导谈话组的相关谈话内容。

    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全院自查的问题和短板,检察长要求,全院要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,用好督导成果,坚持边督边改、立行立改、真改实改,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。下一步,重点做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:

    一是继续深化学习,提高政治站位。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及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要求,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,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。

    二是继续强化学习,提升业务能力。认认真真的学习领会两高两部《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《关于办理实施“软暴力”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《关于办理“套路贷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等业务知识。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融汇贯通、灵活运用,对发现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存在的问题,及时按照要求和格式制发高质量的检察建议,同时向党委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,并跟踪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。

   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,依法快捕快诉。加大提前介入侦查取证力度,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时,要认真阅看案件材料,提出明确的引导侦查意见,同步跟进侦查,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收集、固定、完善证据材料,充分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实质作用,为依法快捕快诉打下坚实基础。严格按照《关于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由自治区院严格把关的意见》的要求,牢固树立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向上级检察机关多请示、勤汇报的思想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及时向县扫黑办汇报,充分发挥扫黑办牵头抓总的作用,同时加强与县公安局、县法院的沟通协调,使公检法机关能够统一思想认识和认定标准,确保案件质效。

    四是发挥检察职能,加大打击力度。在检察诉讼环节重点加大对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的审查力度,确保财产处置同期起诉,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财产打击力度,铲除其经济基础,压缩其生存空间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